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地点:邢台市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4°37'15.84"、北纬36°54'05.90"。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建5#生产线,新建熔窑、锡槽、退火窑、联合车间、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车间等,依托原有工程的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液氨事故池、中转池、液氨罐区围堰、氨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依托原有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给水系统、供电系统、汽轮机、发电机,依托原有工程的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
2、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及调试效果
①废气:本项目玻璃熔窑废气采用“静电除尘+SCR脱硝+湿法石灰-石膏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90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系统、配料系统、碎玻璃系统产生的颗粒物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另外,本项目加强对生产及环保设备的检修力度,加强管理,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量,采取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②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均用于脱硫系统用水,最后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沙河市新环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碎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管网,最终排入沙河市新环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沙河市新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部分用于厂区抑尘,部分排入沙河市新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工程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符合环评及环评审批意见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验收监测
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2×800t/d超白浮法及2×8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间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在施工和营运期认真开展了环境管理工作,较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意见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环境保护效果良好,较好的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区废气、废水、噪声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均妥善处置,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据此本公司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4、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影响区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担心及要求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简本及公众参与调查表可直接向项目建设方索取。
本次公示的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
建设单位: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蔺经理 联系电话:13011955583
通讯地址:邢台市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